上海月嫂培训政府补贴政策的具体补贴金额需结合证书等级、补贴类型及政策动态调整情况确定,以下为具体解读:
1. 在职人员:与上海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保并处于缴费状态。
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社保覆盖不足的行业从业人员,即使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申请。
3. 特定产业从业者: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工,可享受定向培训补贴。
4. 其他特定人群:包括本市户籍未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补贴分为A、B、C三类,月嫂培训相关补贴通常属于急需紧缺项目(B类)或其他补贴项目(C类),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 急需紧缺项目(B类):
· 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
· 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
· 高级工(三级):2700元/人
· 技师(二级):3200元/人
· 高级技师(一级):3700元/人
· 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
2. 其他补贴项目(C类):
·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800元/人
· 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1500元/人
· 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此外,对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纳入本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会上调30%。
1. 申请条件:
·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参加补贴目录内项目的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
· 在职人员需获证起持续在沪就业满6个月;本市户籍未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可按补贴标准的10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若申请补贴时实现在沪就业的,可按补贴标准的12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1次补贴。
2. 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毕业学年学生、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随申办”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
· 审核通过后,补贴经费将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