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阳光月嫂公司发布 阅读量 297次      2025-09-09 09:06:13
月嫂的核心工作职责是“照料产妇和新生儿”,通常不默认包含给全家做饭,具体需以签约时的约定为准。
• 默认包含的“做饭”:仅针对产妇的“月子餐”,需根据产妇恢复阶段(如排恶露期、催乳期)定制,注重营养均衡(如少油少盐、多汤品),且会兼顾产妇口味和身体需求(如剖腹产产妇初期需流质食物)。
• 不默认包含的“做饭”:雇主配偶、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的日常餐食。若月嫂额外承担全家做饭,会占用其照料母婴的时间,可能影响核心服务质量。
1. 确认月嫂是否愿意额外提供该服务(部分月嫂可能因精力有限拒绝);
2.明确是否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多数情况下会增加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并将此条款写入合同,避免后续争议。